“义诊”活动感想

2020-07-14 00:00:00

秘书处
    我是四川省工业环境监测研究院的一名技术人员,很荣幸参加本次成都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的成都市2020年小微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义诊”活动。本次活动我共耗时5天对双流区共计18家小微企业进行了走访,主要行业为制鞋。感触颇深,特发表自己的一些感想。主要包括“义诊”活动发现的环保问题以及个人的几点建议:
一、发现的主要问题
2020年7月1日,《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以及部分行业标准全面实施,针对挥发性有机物的污染治理工作被提高到了一个新的高度,通过本次“义诊”活动走访,主要发现有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低VOCs含量胶粘剂使用率低
生态环境部于今年3月发布了《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 33372-2020),标准中对低VOCs产品进行了界定,在排放控制标准中,对使用低VOCs胶粘剂的工序进行了环保要求上的一定“豁免”。但是在走访中,可能是胶粘剂行业发展水平和历史原因,溶剂型胶粘剂仍大面积存在,这与我国近年来的环保方向契合度较低,在《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2020年VOCs治理攻坚方案》等重要文件中都着重提及源头替代的重要性,而本次走访的小微企业在此方面重视程度明显不够,可见挥发性有机物源头替代工作的难度,环保工作任重道远。
2、有组织废气收集效果差
本次“义诊”活动的全部企业,最大的一个通病--废气无法有效收集,污染物无组织排放严重。在我走访的企业中,可以说未有一家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对挥发性有机物的控制要求。经常可以看到,施胶工序全裸露,无收集措施。另外,管道收集与风机功率明显不符问题更加突出,上千平的生产车间,横七竖八的收集管道,每一个工位都能看到收集罩,可以说胜为壮观,一改无收集之弊病,但是仔细一看,整个厂房几条生产线的管道竟然只连接了一个万把风量的风机,而且还要克服活性炭、过滤棉等的阻力,通过现场纸片测试,收集效果很差。管道布设毫无设计,风机功率随意选择,仅仅是以往应付检查而已,在我们的《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仅仅通过最远端风速测定就可以让整个厂房收集系统的不堪暴露无遗。但是小微企业针对这样的改造已投入不少资金,效果却没有达到。这其中有多方面的原因,不一一赘述。
3、环保治理设施简陋
本次走访的全部企业所用设施均为单一活性炭吸附装置或者光氧催化设备。活性炭箱中的活性炭长期未更换,有些装置活性炭平铺,废气直接从活性炭上方通过,废气几乎未经处理即排放。光氧催化设备灯管装配明显不足,处理效果堪忧,部分灯管损坏,无处理效果。企业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或者光氧催化设备等单一处理设施本身处理效果就不理想,出于成本考虑,甚至使用劣质设备,根本无法保证处理效果,仅仅是应付检查。造成小微企业使用劣质环保治理设施的原因不仅仅是企业的自主行为,环保设备市场的略币驱逐良币,监测报告的弄虚作假,环保执法力量的薄弱等多个方面的问题都对造成这种流于形式的环保治理方式负有责任。
4、企业环境管理能力堪忧
随着国家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国家环保法律体系逐步健全,众多产污企业的环保意识提高明显。在我所接触多数大中型企业的环境管理水平近些年得到较大提高,企业环保设施运行管理能力得到加强,多数都配备专职环境管理人员,这对环保工作的开展大有裨益。同时,针对我们庞大数量的小微企业,两相比较,在环境管理能力方面大相径庭,多数小微企业环境管理人员为兼职人员,企业负责人仍对环保管理不够重视,总认为环保工作无经济效益产出,造成各种环保问题的出现。本次“义诊”走访的小微企业正如上述所说,环境管理能力堪忧,发现很多企业环保设施停运,活性炭长期不更换,无运行管理台账,危废管理混乱等等问题。这些问题都在本次走访中一一出现,具有普遍性。怎么解决小微企业环境管理能力,是我们值得深思的一个问题。
二、小微企业的环保困境
    上述发现的主要问题显现了小微企业目前的环保困境,主要是企业环保意识普遍不高,环境管理能力欠缺,环保处罚压力大。
首先,环保工作的经济产出很难量化,造成小微企业无环保积极性,环保意识很难提高,这是思想意识方面的问题。其次,环保意识低下造成小微企业不会配备专业环境管理人员,环境管理能力自然欠缺,治理设备选择、运行维护管理、环保宣传等专业事宜无法开展。思想意识不足,管理水平低下造成企业的环保工作存在很多漏洞,废气无组织排放、环保设备闲置、危废随意丢弃等等无一不触犯国家环保法律法规,企业面临的环保处罚压力怎能不大。
三、建议
    通过本次“义诊”活动的走访,结合我从事环保工作的心得,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仅代表个人观点。
1、促进行业协会和环保公益组织优势互补
现如今各行各业都成立了自己的行业协会,组织企业联合在一起,共谋发展之路。这是很好的事情,行业协会在各自行业都拥有很强的组织号召能力,能够为企业提供很多方面的支撑。同样的,在环境保护领域,也成立了许多环保协会等公益组织,本次“义诊”活动正是在成都市环境科学学会、成都环保志愿者服务联合会、成都市环保产业协会等公益组织的协调下才能顺利进行。环保公益组织拥有着社会广泛的号召力、专业技术咨询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在推进环保宣传工作有先天优势。那么,怎么才能让小微企业更好履行环境保护的义务呢?我认为,行业协会和环保公益组织的优势互补将是改变企业环保意识的一剂良药,可以通过行业协会对行业现状的熟悉以及环保公益组织对环保技术的掌握来对小微企业进行环保帮扶,方式可以多种多样,环保培训、片区网格划分、问题企业诊断帮扶等等,希望是一个常态化的工作。努力把生产活动和环境保护之间建立一座桥梁,让小微企业知道环境保护是生产活动过程中的应尽义务,是为子孙后代谋福利的一项伟大功绩,应该纳入到企业的运行成本中去,改变以往环境保护无经济价值的落后思想。
2、加强基层环保管理队伍建设
    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发展在近些年提速很快,不管是法律法规的建立健全,还是各项计划的强力实施,都有很大收获,政府监管职能方面的细化让各项工作能够稳步推进成了可能。国家采取各项督查工作来快速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也解决了许多问题。但是我想说的是,我们基层环保管理队伍的建设并不理想。本次“义诊”活动发现,很多基层环保管理人员数量极其有限,但是却要承担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任务,核实、落实工作是最细化的工作,数量有限的人员我想很难做出满意的答卷。基础工作无法稳扎稳打,顶层设计再好,也没法落地。希望政府在基层环保管理队伍的建设上花更大的力气,让我们的基础工作更加牢靠,让我们的环保政策能够更好的发挥实效,取得更大的成果。
3、倡导刚性要求与柔性执法相集合
    前文中对小微企业的环保困境进行了一定阐述,面临的环保处罚压力让企业谨小慎微,惧怕行政执法,不愿与政府进行有效沟通。环保法律法规越来越严,工作越来越细,企业的环境管理水平又亟待提高,在此阶段,我认为政府对环保的刚性要求进行明确是很有必要的,让企业知道什么是应该做的,什么是能做的,什么是不能做的。环境保护法修订以来,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多部法律法规相继修订或制定出台,生态环境执法手段更加丰富,环境行政处罚种类增多,罚款处罚数额大幅提高,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随之扩大。行政执法的尺度如何把握是一个值得细化的问题,刚性要求与柔性执法相结合可能是一种直面企业的方式。
4、申请政府对小微企业环保整改的补贴
    在本次“义诊”中发现的问题很多,诸如源头替代推进缓慢、废气收集效率低下、治理设施劣质等问题在对标后,无一不需要整改落实。这对企业来说是一笔不小的开支,恰逢今年新冠疫情影响,很多企业生产规模缩小,甚至停工停产。本次我走访的企业反馈的信息有很多,订单大幅减少,员工数量锐减,生产线闲置等是普遍的现象。企业负责人面对我们的环保宣传很是无奈。我想,针对小微企业的环保整改可以参考今年的锅炉低氮改造推进工作,今年的锅炉低氮改造政府向改造企业提供了一定的改造补助,让许多企业积极响应号召,工作推进也顺畅许多。本次“义诊”活动发现的环保问题整改起来更加麻烦,耗资更加巨大,我认为,政府如果能够成立专项补助资金用于小微企业的环保整改工作,那么本次“义诊”活动发下的问题整改起来可能更有效率,效果也可能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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